手续办理
二手房的手续办理大致可分为三步:
1、上市审批
① 卖方应准备:身份证、户口薄、私章、房屋所有权证、与原产权单位《购房协议》、《征询意见表》、向房屋所在区县交易所提出申请。
A.与原产权单位无协议视同为有协议,必须在《征询意见表》买房咨询上盖章。
B.如卖方有共有人,必须出具房屋共有人同意出售证明,证明中共有人必须签字盖章。
② 交易所到现场看房,看房屋结构有无改动。
③ 交易所审查卖方房屋档案权属是否清晰。
④ 交易所发放《上市确认通知书》。
2.立契过户
① 由我公司将买卖双方的材料:身份证、户口薄(复印件);买卖合同、上市确认通知单、房屋所有权证,提交到交易所排队审核。
② 交易所通知买卖双方到交易所办理立契过户,交易所每周一、三上午8:00-11:30对
外 办理立契过户手续。
③ 我公司通知买卖双方到交易所办理立契手续,买卖双方本人必须到场,并持本人身份证、户口薄(复印件)私章,在《买卖契书》上签字。
④ 我公司代为买卖双方缴纳国家税费(契税、交易手续费、交给交易所;土地出让金、印花税,交给资金管理中心)。
⑤ 我公司持新的房屋档案及交费凭证到资金管理办签定,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。
⑥《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》签定后,由我公司持所有材料到测绘办办理测绘手续。
3、办证
最后将所有材料交权属科办理新的《房屋所有权证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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